美國證管會(SEC)於2012/8/22,通過了「Dodd-Frank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第1502條中,有關採購「衝突礦產」的條文。耕興基於企業社會責任與國際正義的實踐,不支持使用來自於破壞環境與人權之東非剛果共和國及其鄰邦等衝突區域,所開採或是循非法走私途徑取得之錫(Sn),鉭(Ta),鎢(w),金(Au),鈷(Co)等金屬物質。
採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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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必須負起社會與環境保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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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原則即不支持、不接受、不使用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其周圍的國家和地區武裝衝突、非法採礦與低劣工作環境中採礦而來的金屬,即所謂"衝突礦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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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應追溯所有產品中所含的錫(Sn),鉭(Ta),鎢(w),金(Au),鈷(Co)來源,以確保這些金屬不是來自於"衝突礦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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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綠色供應鏈,符合客戶需求與國際正義的實踐,要求我司供應商,需管理其上游及下游供應商,必須遵循無衝突礦產的要求。